花蓮市有民眾投訴,表示自家公寓和隔壁棟公寓中間的防火通道,被隔壁鄰居加蓋樓梯,阻擋防火巷,不過遭指控的屋主出面解釋,他是蓋逃生梯,而且他買的時候是連土地一起買,不是公有地,雙方各說各話。現在得等相關單位,查清楚才知道誰站得住腳。
2棟大樓中間通道的鐵製樓梯,工人馬不停蹄趕工,樓梯佔去一半的通道,地上還有建材,不過隔壁鄰居指控,這座正在興建的樓梯,根本不該存在。
投訴住戶陳先生:「這裡的產權是屬於社區的,它的用途是防火巷,是我們整棟大樓防火的巷子。」
遭控屋主洪先生:「當初買的時候就是我們的地,這地是比較大的,不是只有建物裡面。」
住在隔壁的陳先生說,這條通道是消防通道,屬於大家所有,本來就不能亂蓋東西,但遭控屋主說,土地在買屋時就一併購入,是私人所有絕對經得起檢驗。
投訴住戶陳先生:「消防車來的話一定要從這邊進,才能救到我們後面,這樣堵起來就妨礙到消防車進出了。」
遭控屋主洪先生:「我們弄一個逃生梯,想法就是說逃生的問題,這是不是私人土地,當初都有鑑界過。」
陳先生質疑,巷弄原本就很狹窄,萬一後方發生火災,消防車進不來,該怎麼辦?屋主則說,蓋逃生梯不是為了自己,蓋好後萬一發生災害,大家都能使用,雙方堅持己見,互不相讓,
花蓮縣建設處副處長鄧子瑜:「如果是應該留設的消防空間,原則上必須淨空,那如果不是的話,再去檢討說現在做的這些定著物,或是擺設的東西,是否有違章或影響通行的部分。」
通道這塊地,到底是公有地還是私人地,相關單位還要查證,不過對於增建加蓋,沒申請屬於違建,還是得依法辦理。
2017-03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