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2日 星期三

台化聲請假處分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

台化彰化廠三座汽電共生設備操作許可證到期,彰化縣政府不准展延,台化最後停機關爐。台化不服,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,今天遭到駁回,承審法官認為,就算沒有獲得展延許可,台化還是可以利用其他替代方式繼續生產。同時,台化彰化廠從九月底停爐至今,並沒有被迫關廠或發生公安危害等急迫危險,因此駁回假處分聲請。 (記者 孫詩蘋)

2016-11-01 14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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