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

4個孩子3個爸 生母拋棄養討無扶養費

桃園市李姓婦人(69歲),在第二任丈夫過世後,因年事已高、慢性病纏身又無力工作,生活限入困境,她向4名女兒請求扶養費,讓她維持基本生活。

桃園地院審理時,大女兒說她們4姐妹分屬3個生父,母親改嫁後就沒探望過她,結婚後生活擔子也很重,無力負擔。老二和老三也表示,印象中「幼年時沒見過母親」,都是外公外婆或姑姑帶大,最小的妹妹說是阿公帶大,從小沒見過母親,四姐妹都主張免付扶養費。

2017-03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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