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6日 星期三

松菸環評無違誤 法院判可開發

松山菸廠附近居民不滿松山菸廠開發計畫案環評通過、可開發,提起行政訴訟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居民等人敗訴。遠雄巨蛋96年提出「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環境影響說明書」送審未通過,再提替代方案重新送審,環評委員會100年作成有條件通過的審查結論,北市都市發展局同年核發建造執照給遠雄巨蛋。荒野保護協會、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及10名附近居民不滿環評審查結論、都審案及核發建造執照的處分,提起訴願遭不受理後,提起行政訴訟。法院審理認為,環評審查結論處分並沒有違誤,判決居民敗訴,遠雄巨蛋可開發,但全案還可上訴。另外,法院認為荒野保護協會、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無提起訴訟的資格,只有10名居民可提起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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